今年4月8日,我国颁布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的政策,但政策执行的过程却一波三折。根据4月7日晚宣布的第一批正面清单,从4月8日起,清单内的商品进口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办法。4月15日,公布第二批清单,第一批正面清单规定的不能进口的生鲜、稻米、食用油和医疗器械等产品获得准入。4月18日,宣布在库商品、在途商品按照4月8日之前的政策执行。5月25日,宣布对于10个跨境电商试点城市的税收政策不变、限额不变、暂不执行“正面清单中”的通关单、首次进口许可批件、注册、备案等要求。至此, 4月8日颁布的税改政策基本处于暂停